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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4-03-10 08:16  

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建设重大项目

一、建设目标

以实施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为契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若干意见》和“十二五”教育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按照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高等教育发展方针,重点建设一批在全国同类高校中有特色高水平地方高校,实现我省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各安其位,特色发展。

二、建设内容

1.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

通过地方政府与教育部等中央有关部委共同建设等方式,建成一批有国际水平和影响的重点本科专业,有2-3个重点学科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水平,进入ESI1%,或在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排名进入前1/3(不含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级A类重点学科),形成一批重大教学和科研成果,建成一批有重大影响的高水平教师团队,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进一步培植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带动全省高等教育发展,为安徽经济建设和支柱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2.应用型示范本科院校建设

2013年主要任务是对我省上一轮立项建设的应用型示范本科院校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滚动管理。验收结论达到优秀的高校,进入新一轮应用型示范本科院校建设项目。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遴选4所左右省属高校实施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资助额度为1000万元/校。对已获立项的5个应用型示范本科院校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论合格以上的,奖励建设经费为200万元/校。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1.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申报条件如下:

1)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条件优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

2)具有支撑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国家级平台,优势与特色学科专业在全省高校或全国同类型高校具有领先水平。

3)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委具有合作建设基础。

4)项目建设周期为5年。

2.已立项建设的应用型示范本科院校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各建设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验收申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进校考察验收。验收结论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验收结论为合格以上的高校,给予一次性奖励经费。验收结论优秀的高校,进入下一轮应用型示范本科高校建设,建设周期为5年。

3.申报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的高校,需填写《安徽省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申请书》,申请验收应用型示范本科院校的,需提供验收申请和自评报告。已经接受国家合格评估或审核评估的高校,省教育厅根据其评估结论或审核报告给出验收结论。


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

一、建设目标

鼓励高校停招、停办一批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就业率低的专业;改造一批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传统专业;鼓励高校增设支撑我省重大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提升专业服务产业的能力。进一步引导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内涵建设,构建布局合理、优势与特色鲜明、能服务和支撑我省重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

二、建设内容

1.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

鼓励并支持高校根据安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的办学实际,改造传统专业,鼓励高校设置尚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新专业,重点支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撑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建设。

2.停招停办专业

按照新修订的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专业预警、退出机制,落实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鼓励高校停招、停办一批就业率低、布点较多、生源不足、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支持本科高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数为89个,资助额度为100万元/个。对高校停招停办就业率低、布点较多、生源不足、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进行奖励,经学校申报、教育厅审批后予以资助,资助额度为20万元/个,资助总额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能有效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或填补我省专业空白点,对优化我省学科专业结构有重要贡献。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列入学校“十二五”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可行,条件保障到位,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3)是近五年新增或改造的专业,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2.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3。各高校需根据现设自身专业建设、专业改造和专业发展需要,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申请书》。其中,“211工程”大学每校申报限额8个,其他冠名“大学”的本科高校,每校申报限额为6个;其他省属本科高校申报限额为4个。民办本科高校每校限报2个。

各高校根据近五年专业停招、停办情况,据实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停招停办专业申报分析表》。教育厅、财政厅确认后给予相应奖励。高职院校的停招、停办专业按一定的比例予以奖励。


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

一、建设目标

通过资助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引导和支持高校教师及教学管理工作者针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积累优质教学资源,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表彰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科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以研究成果推进教育创新,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机制的确立。

二、建设内容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面向全省各层次和类型的高等教育,遴选一批能够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的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引导高校管理者、教师及教学管理工作者科学研判教育发展形势,不断丰富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对高校顶层设计、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标准、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针对高校联盟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自身建设需要,重点扶持联盟高校间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跨校、跨区、跨专业联合开展资源共建共享、专业评估与认证、学分互认、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合作。

2.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项目。面向全省各层次和类型的高等教育,遴选一批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遴选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借鉴和推广价值、省内外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产生较大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的优秀教学成果推广项目予以资助。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支持建设200项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个。安徽省教学成果奖按特等、一等和二等奖的不同等级奖励,教学成果奖和成果推广项目共资助200项,经费总额为3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全省各级各类高校。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3.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4.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二)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项目

1.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条件:

1)申请学校范围:全省各级各类高校。

2)申报教学成果奖励,应符合《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原则上应从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中择优推荐。

3)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4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予重复申报。

2.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学校范围:全省各级各类高校。

2)项目应已达到业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备一定的持续发展和推广的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

3)申报项目获得省内外主流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已经产生重大示范效应。

4)项目有教学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奖支撑,相关研究成果已经直接应用到教育教学改革具体领域。

5)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申请书》。

五、申报限额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各高校申报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本校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1‰。

高校合作联盟、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根据合作和教学改革需要推荐申报,不超过3项。

设立若干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委托有关高校组织实施。申报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原则上以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以上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秘书长单位高校或者赛事组织高校牵头申报。申报材料为该项赛事的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赛事规划、经费预算等。

根据需要,设立若干重大战略问题研究项目,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研究。

2.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项目

教学成果奖,“211工程”大学每校限报12项,其他冠名“大学”的高校每校限报8项,应用型示范本科院校每校限报5项,其余的本科院校每校限报4项,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每校限报4项,省级示范高职每校限报3项,独立学院和其他高职院校每校限报2项。

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优先向教学一线倾斜。由学校领导牵头申报反映学校整体水平的综合性教学成果,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且全省同类项目单独分组评审。

教学成果推广项目,“211工程”大学每校限报5项,其他冠名“大学”的高校每校限报4项,其余的本科院校每校限报2项,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1项。

3.个人参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推广项目不得超过3项(最多主持1项);参加安徽省教学成果奖不得超过2项(最多主持1项)。凡经查重超项的,涉及项目或成果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请资格。

4.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安徽省教学成果奖及推广项目需同时通过安徽省高校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创新重大项目

一、建设目标

(一)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重点建设,不断优化高校资源配置,推进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以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为核心,培育若干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在国内外同类学科处于前列的学术高地,打造一批致力于解决安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基地,提升高校整体办学水平和竞争能力,构建各具特色的安徽高等教育体系,有效支撑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发展。

(二)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大项目建设目标

根据安徽省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为培育若干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优化我省学位授权体系,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对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对经省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以重大项目立项的方式予以支持。其中每个单位重点支持2个拟授权学科和2个支撑学科的建设发展,力争通过35年的建设,使其基本具备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条件。

(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加大研究生教育开放合作力度,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有效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的高端引领作用,提升安徽高水平大学建设层次,增强研究生教育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和支撑水平。包括长三角研究生教育开放合作项目、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和省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项目、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

二、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立项建设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16个,资助额度为平均200万元/个。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拟授权学科6个,每个资助额度为160万元;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拟授权学科8个,每个资助额度为85万元。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3个,总资助额度为360万元。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具体要求见安徽学位和高校科研网。


高校领军人才引进与培育资助重大项目

高校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

一、建设目标

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通过资助计划的实施,支持和鼓励高校引进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领军人才,加快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为高教强省和美好安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建设内容

一是高校领军人才及团队引进与培育项目,主要引进一类、二类和三类人才及团队,择优资助培育(培训)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二是高校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资助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及团队100名,资助额度为40万元/人;培育高校青年骨干人才100名,资助额度为25万元/人。

四、申报原则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突出重点、扬长避短、有取有舍、按需申报的原则,根据项目性质、申报条件,结合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和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发展需要,积极、科学组织申报;要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要求,发挥学校优势,体现学校特色,有效组织申报,避免面面俱到。

项目建设周期为5年。大学特别是211高校要重点申报引进一、二类人才项目和人才团队,其它本科高校可重点申报引进三类人才项目或项目。

五、其他事项:具体要求详见安徽教育人事网“通知公告”栏。


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重大项目

一、建设目标

按照“安徽急需、国内一流”的总体要求,以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科学前沿为导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目标, 建设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的作用,支撑安徽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立项建设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重大项目16项,资助额度为200万元/项。其中,2012年度评审认定9个(含推荐申报国家的2个),2013年度拟评审认定7个。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方向选择符合重大科学前沿或国家、行业产业和安徽省重点发展规划,协同创新模式选取合理。

2.在充分做好校内人才、学科和科研协同的基础上,已经建立实质性的协同创新体,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建立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机制和形式,形成了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

3.在组织管理、人员聘任、科研考核、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的改革,建立了有利于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运行的体制机制。

4.聚集了一批国内外优秀团队,具备解决重大需求的能力和水平,为本区域发展、产业进步或学术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所聘用人员没有在其他省及以上协同创新中心兼聘。

5.有效整合了相关各类创新要素,形成了较强的资源汇聚能力,得到了产业、行业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已成为协同创新的资源汇聚区。

6.协同创新方向依托的主体学科为省级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处于国内领先行列,并同时建有运行良好的省级或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基地,具备组织开展协同创新的条件和实力。

7.申报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必须是学校已经培育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并已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分类条件

1.面向安徽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A类),应符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规划,着力解决地方发展的重大需求。牵头高校在该方向、该区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协同创新的牵头实力,且得到市级政府或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与一个以上的市级政府或省有关部门签署了实质性合作协议,在支撑区域创新发展中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且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参与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产业影响力,形成了持续的技术创新、技术转移与创新产品的新模式。

2.面向安徽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B类),应切合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规划,得到行业产业部门的充分认可和有力支持。牵头高校以及主要参与高校,须在行业产业领域内具有明显特色和重要影响力。参与企业、科研院所等在行业内优势突出,具有较好研发基础和对重大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与承载能力,对“协同创新中心”有实质性投入。

3.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C类),应符合科技前沿发展的趋势,在该方向的研究具有较好基础并能够代表我国最高水平,具备冲击世界一流的基础与能力。牵头高校以及主要参与高校依托的主体学科,原则上应进入ESI学科排名的前1%,并建有国家重点学科或省级A类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学研究中心或优秀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在国际学术界有较高的声望和影响力。

4.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D类),应符合国家和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重点规划,充分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增强安徽文化国际影响力,以及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根本需求。牵头高校以及主要参与高校在该方向上具有较强的学术积淀和明显的学科优势,依托的主体学科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建有相关教育部或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四、申报要求

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在充分培育、学科有效交叉、已获得相应支持并形成校内改革示范的基础上申报,各高校申报数量均不超过1个。重点支持面向安徽区域发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并实质性承担任务,作为参加单位不占限额。

申报高校须提交申报材料一式15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kyc@ahedu.gov.cn


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高校支持重大项目

根据《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高校支持项目要求,经研究决定2013年申报建设“安徽省高校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项目。

一、建设目标

集中优势资源,围绕安徽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首位产业发展需求,加快推进校企、校地和校校产学研合作,集聚科技资源,开展联合攻关,实现关键共性技术突破,着力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升级优化、产业链延伸等关键环节中的问题,提升高校、企业科研创新能力和服务产业发展水平。在校企、校地和校校等联合共建科研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依托高校遴选一批具有较高技术研发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的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统称为安徽省高校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二、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拟立项建设10“安徽省高校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项目,资助额度为160万元/个。

三、申报条件

1.研究院申报工作应由高校牵头。牵头高校在所申报的产业领域要具备较强的研究基础、研发能力和明显特色。具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和实施成果转化经历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研发人员,管理团队改革意识强、善于创新、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具备整合利用相关科技资源的能力;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有筹措配套资金的能力,具备研发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与国内外高端研发机构和本产业(行业、企业)有着良好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原则上应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平台作为支撑。

2.申报高校已经与地方、行业企业在相关产业领域联合共建有科研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并已获得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部门实质性政策和投入支持。共建方须包括本区域产业和技术领域的龙头企业,可提供关键共性技术实验、验证平台,具有承载重大成果转化,带动产业发展的能力。

3.申报研究院要重点聚焦具有较强行业牵动性且企业难以单独研发、扩散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有利于推动创新链各环节紧密衔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与转移,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申报高校紧密结合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首位产业发展需求,以及主要面向小微企业围绕质量检验检测、公共安全、标准制定等领域和相关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并获得省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许可认证的集研发与服务于一体的科研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予以优先建设。

四、申报要求

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每校限报1申报高校要按照规定格式填报《安徽省高校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建设申报书》和《安徽省高校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并具文申报。

上述申报材料纸质各一式十份,电子版同时发送kyc@ahedu.gov.cn


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一、建设目标

依托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的远程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优势,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改革成人函授高等教育手段,实现我省成人本科高等教育由函授、业余等教学模式向网络化、信息化的转变。加强校际合作,建设一批基于网络自主学习的优质课程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构建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统一的网络教学和管理平台,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我省本科高校社会声誉。

二、建设内容

1.网络教学技术与管理平台建设。依托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实施网络教学与管理软件平台、硬件平台、远程教育设施、带宽拓展、远程教育数字文献中心、专家团队等建设,构建开放灵活的远程学习支持服务模式,建成特色鲜明、功能全面、服务一流的安徽继续教育远程公共支持服务体系。

2.课程资源建设。高校自主建设课程资源及学生学习的过程支持。要立足成人高等教育特点,面向经济社会需求,发挥高校教育资源优势和办学特色,以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为服务主体,以课程资源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为目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网络课程教学资源,为学习者提供优质的成人高等教育资源服务。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2013年资助安徽广播电视大学500万元,用于网络教学技术与管理平台建设;遴选6所省属本科高校实施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资源建设,资助额度为50万元/校。

四、申报范围与条件

依托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的远程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优势,遴选一批省属本科高校进行课程资源建设。

1.申报高校应是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或成人本科高校。课程资源建设高校必须与省电大联合申报,签订合作协议;每校申报课程资源至少应包含2个专业,不少于10门课程。

2.申报项目要明确合作专业、合作课程等具体合作内容。项目建设规划合理、建设思路清晰、合作内容具体。

3.申报高校要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项目建设周期:网络教学技术和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为5年,课程资源建设周期为3年。

5.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需提交合作项目建设整体规划与设计及具体建设方案;其他申报课程资源建设高校需填写《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书》。


数字图书馆及优质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项目

一、建设目标

全方位满足省内教师、学生和创新主体的教学科研需求,为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重点学科建设提供高效率、高质量、全方位的文献资源信息保障与服务,并将服务延伸至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推进公共文化资源与高校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使高校数字图书馆最终成为安徽省的“资源中心”、“服务中心”、“培训中心”和“学习中心”,为我省高教强省和科技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保障。

二、建设内容

包括数字图书馆建设和教育科研网信息化平台建设。

1.建设全省高校共享、国内一流的数字化文献信息资源库,包括中外文全文电子期刊、外文电子书、中文电子书、精品课程及视频公开课、中文自建特色资源(包括古籍、地方志、家谱等各馆特色资源)等。引入公共文化资源,丰富高校信息资源。

2.建设覆盖全省高校的数字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集成搜索引擎、文献传递、虚拟参考咨询、身份认证、区域流通等应用功能模块的数字图书馆门户,为用户提供统一的个性化信息服务。

3.为全省高校精品开放课程、教学名师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提供专题信息服务。

4.启动安徽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硬件更新与改造和合肥市城域网改造;加强连接专网的校园网出口安全联动管理建设,加快实施基于IPV6的“宽带网络校校通”,提高高校校园网的保障能力和安全性能,充分发挥服务教学科研的专网功能。

三、建设方案及要求

1.数字图书馆建设

已承担省级数字图书总馆和数字文献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高校,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交项目五年建设方案和2013年工作计划。建设方案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项目建设方案要求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保障到位,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同时兼顾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的共性需求,兼顾教学与科研的实际需求,兼顾教师与学生的个性需求,着力为全省高校教学与科研提供系统、优质、开放的文献信息综合服务环境。

2.教育科研网信息化平台建设

安徽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中心填写教育科研网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技术方案,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审定后实施。

项目涉及的网络软硬件设备必须要确保安徽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

3.资助额度

2013年对我省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承建的数字图书总馆和其他高校承建的9个分馆进行资助建设。其中数字图书总馆建设资助额度1050万元,各分馆建设资助额度为50万元/个。

教育科研网信息化平台建设资助额度为500万元。


“留学安徽”项目

一、建设目标

落实教育部“留学中国”计划,努力扩大我省外国留学生教育规模,优化外国留学生学习的专业结构,着力提升我省留学生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为留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声誉和竞争力,推动我省来华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内容

设立安徽省留学生奖学金,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对外国留学生的吸引力。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根据我省留学生规模,按比例对留学生择优进行资助。2013年拟资助博士研究生10人,资助额度为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50人,资助额度为3万元/人;本科生150,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按照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工作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着力推进我省来华留学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和办学机制建设。具体申报条件见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关于印发“留学安徽”计划和安徽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2013-2014年度“留学安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校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审查并下达奖学金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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