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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7-25 17:49  

皖教秘高〔201359

 

各高等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教办〔20138号),现将《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建设计划

包括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建设重大项目。

2.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地方发展计划

包括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

3.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

包括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包括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创新重大项目。

5.领军骨干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

包括高校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资助重大项目、高校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

6.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与科研成果转化计划

包括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重大项目、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高校支持重大项目。

7.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包括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数字图书馆及优质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项目。

8.国际合作与开放办学计划

包括“留学安徽”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建设有特色高水平高校,是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核心任务和主要目标。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建设重大项目,是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所有项目的重中之重项目,各校在编制其他7类计划时,要紧紧围绕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建设重大项目的需要,在全面领会《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精神实质的前提下,紧扣本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质量建设需要,把握好总体方向和原则,整体谋划,精心设计,处理好长远与眼前的关系、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已有项目与申报项目之间的关系,尤其要处理好“提升计划”与“振兴计划”的关系,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基础培育,统筹确定项目申报内容,提交学校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实施总体规划,阐明项目申请理由、具备条件和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及保障措施等。

2.各校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规定限额组织各类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建设经费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从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专项经费中安排。各校可按照项目建设需要予以配套。

3.有关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及相关申请书、申报表格等附件材料请从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安徽教育人事网(ahjyrs.ahedu.gov.cn)、安徽学位与高校科研网(ky.ahedu.gov.cn)、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等有关网站下载。

三、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815日。各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需要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请根据具体项目指南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

2.各校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总体实施规划》、《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类计划相关项目申报材料由学校振兴计划牵头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会同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评审。

四、咨询电话

1.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建设计划、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地方发展计划、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等四类计划的相关项目由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彭璐、梁祥君;电话:0551-62831841;电子信箱:penglu@ahedu.gov.cn

2.领军骨干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的相关项目由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林鑫德;电话:0551-62814998

3.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与科研成果转化计划等两类计划的相关项目由省教育厅科研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玉华、黄飞;电话:0551-6283183162831838

4.国际合作与开放办学计划的相关项目由省教育厅外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耿尊芳、王炳成;电话:0551-62818125

5.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孙荣春、洪军;电话:0551-65100314

 

附件:1.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表1-表8).xls      

                          2013 年7 月9

  (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皖教秘高[2013]5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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